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77645902" 前 言 I
HYPERLINK \l "_Toc377645903" 1 范圍 1
HYPERLINK \l "_Toc377645904"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HYPERLINK \l "_Toc377645905" 3 術語和定義 1
HYPERLINK \l "_Toc377645906" 4 評價原則 2
HYPERLINK \l "_Toc377645907" 5 評價依據 2
HYPERLINK \l "_Toc377645908" 6 評價范圍 2
HYPERLINK \l "_Toc377645909" 7 評價方法 2
HYPERLINK \l "_Toc377645910" 8 評價程序與內容 2
HYPERLINK \l "_Toc377645911" 附錄A(資料性附錄)石棉礦山作業場所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護措施6
HYPERLINK \l "_Toc377645912" 附錄B(資料性附錄)石棉作業應選用的個人呼吸設備8
HYPERLINK \l "_Toc377645913" 附錄C(資料性附錄)石棉作業崗位職業危害告知卡9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防塵防毒分技術委員會(TC288/SC7)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中國非金屬礦工業協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戩、劉寶龍、張忠彬、郭金玉、陳建武、杜歡永、汪彤、楊鷗。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石棉礦山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細則
本標準規定了石棉礦山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的原則、依據、范圍、方法、程序、內容和報告編寫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石棉礦山(包括露天開采、井工開采和選別)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5083 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
GB/T11651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
GB/T12801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
GB/T16758 排風罩的分類及技術條件
GB/T18664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50019 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
GB50187 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
GBZ1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2.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GBZ159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
GBZ188 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
GBZ/T160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GBZ/T189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GBZ/T192 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
GBZ/T193 石棉作業職業衛生管理規范
GBZ/T203 高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規范
GBZ/T224 職業衛生名詞術語
GBZ/T225 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指南
AQ/T8008 職業病危害評價通則
AQ/T8010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導則
GBZ/T224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石棉 asbestos
本標準所泛稱的石棉主要指溫石棉(蛇紋石石棉)。其它品種如青石棉、鐵石棉、透閃石、直閃石、陽起石石棉等不在其范圍內。
3.2 石棉礦山 asbestos mine
石棉的露天開采、井工開采和選別等的礦山企業。
3.3 石棉粉塵 asbestos dust
工作環境中隨空氣傳播的沉積或懸浮的石棉粉塵或含10%以上石棉的粉塵和石棉纖維。
除滿足AQ/T8008、AQ/T8010要求的評價原則外,還應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嚴格淘汰被禁止使用產品、工藝和作業。
5.1 我國現行的職業病防治有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等。
5.2 AQ/T8008、AQ/T8010和本標準中規定的相關評價依據和GBZ/T193等相關引用標準。
5.3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及設計階段的審核、審查意見;建設項目設計及試運行情況的有關資料;職業衛生調查、職業衛生檢測和職業健康監護資料等。
以建設項目實施的工程內容為準。對于改、擴建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的項目,還應包括建設項目有關的利舊內容。
根據石棉礦山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特點,通過職業衛生現場調查、職業衛生檢測等方法收集并分析相關數據和資料,并采用檢查表分析法、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等方法,對試運行期間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接觸水平與危害程度、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效果以及職業衛生管理措施等進行評價。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的常用方法參見AQ/T8008。
8 評價程序與內容
8.1 準備階段
8.1.1 收集資料與初步現場調查
對建設項目的試運行情況進行初步現場調查,并收集以下主要資料:
a)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以及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和設計階段的審核、審查意見。
b)建設項目的有關技術資料,主要包括:
1)建設項目概況;
2)石棉礦山生產過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物料、產品及其用(產)量和有關化學品安全說明書(MSDS);
3)石棉礦山開采方式(露天開采、地下開采)及其開采、破碎和選礦的生產工藝;
4)石棉礦山生產設備;
5)石棉礦山采礦、破碎、選礦等工藝過程采取的主要職業病防護設施及運行、維護情況;
6)石棉礦山建設項目地理位置圖、總平面布置圖、縱向布置圖、生產工藝流程圖等有關圖紙;
7)輔助用室設置與建筑衛生學資料。
c)被評價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相關資料(包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發放,職業危害告知及警示標識的設置,職業衛生培訓等)。
d)接觸石棉、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資料。
e)評價所需的國家、地方、行業有關職業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8.1.2 編制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方案
在對收集的有關資料進行研讀與初步現場調查的基礎上,按照AQ/T8010的要求編制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方案并對其進行技術審核。
8.2 實施階段
8.2.1 職業衛生調查
8.2.1.1 項目概況與試運行情況調查
主要調查石棉礦山產品的種類、生產規模、開采方式和采礦工藝、破碎流程和選礦工藝、建設地點、建設情況、職業衛生“三同時”執行情況及工程試運行情況等。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項目還應調查工程的利舊情況。
8.2.1.2 選址、總體布局和設備布局調查
調查建設項目的選址及周邊情況、總體布局和設備布局情況,收集石棉礦山地理位置圖、總平面布局圖、縱向布局圖、以及石棉礦山開采工業區平面布置圖、選礦工業區平面布置圖等有關圖紙。
8.2.1.3 職業病危害因素調查
調查石棉礦山采礦、破碎、選礦等生產工藝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來源、理化性質與分布,以及生產環境和勞動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開展工作日寫實并調查勞動定員以及職業病危害作業和外委作業的相關情況。
石棉礦山主要工序及其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可參見附錄A,但不限于附錄A。
8.2.1.4 職業病防護設施調查
調查石棉礦山采礦、破碎、選礦等各工藝過程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設置、防護效果以及運行維護等情況。
8.2.1.5 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調查
調查石棉礦山各類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環境狀況及其配備防護用品的種類、數量、性能參數、適用條件以及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及執行情況等。
8.2.1.6 建筑衛生學調查
調查建筑結構、采暖、通風、空氣調節、采光照明、微小氣候等建筑衛生學情況。
8.2.1.7輔助用室調查
調查工作場所辦公室、生產衛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廁所)、醫務室等輔助用室情況。
8.2.1.8 職業衛生管理情況調查
調查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及人員設置情況、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及其執行情況、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及執行情況、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制度、職業病危害告知情況、職業衛生培訓情況、職業健康監護制度、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設施及演練情況、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及中文警示說明的設置狀況、職業病危害申報情況、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等。
8.2.1.9 職業健康監護情況調查
調查職業健康檢查的實施范圍與種類、健康監護檔案管理以及職業禁忌證和職業病病人的處置情況。
8.2.2 職業衛生檢測
8.2.2.1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依據GBZ159、GBZ/T160、GBZ/T189、GBZ/T192等檢測規范和方法,按照評價方案實施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檢測點必須包括采礦、破碎、選礦以及運輸等石棉粉塵危害嚴重的作業場所,并覆蓋接觸石棉粉塵的所有崗位。
8.2.2.2 職業病防護設施檢測
a)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超標時,應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防護效果進行檢測,分析超標原因。
b)對石棉礦山采礦、破碎、選礦以及運輸等石棉粉塵危害嚴重作業場所的通風除塵裝置的防護效果進行檢測,檢查其風量、控制風速、凈化效率等參數是否滿足要求。
c)通風除塵裝置的風量、控制風速、凈化效率等參數的檢測方法參照GB/T16758、GBZ/T193等相關標準。
8.2.2.3 建筑衛生學檢測
依據評價方案對作業場所的溫度、照度、新風量、微小氣候等實施現場建筑衛生學檢測,并按照檢測內容整理和分析檢測結果。
8.2.3 職業病危害評價
8.2.3.1總體布局與工藝設備布局評價
根據建設項目總體布局和設備布局的調查結果,對照GB5083、GB/T12801、GB50187、GBZ1、GBZ/T193等相關標準,對石棉礦山的衛生防護距離、廠區布局和設備布局的符合性進行評價。
8.2.3.2職業病危害因素評價
a)結合采礦類型,進行生產工藝分析,按照采礦、破碎、選礦、運輸等評價單元,對石棉礦山建設項目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產生環節、接觸方式等進行分析確認。
b)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針對其存在的各類職業病危害作業工種(崗位)及其相關工作地點,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結果并對照GBZ 2.1、GBZ 2.2等標準,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水平的符合性。
c)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超過標準限值時,應分析超標原因,并進行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評價,依據評價分級結果提出針對性的控制措施建議。
8.2.3.3職業病防護設施評價及要求
a) 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針對其設置的各類職業病防護設施,根據其職業病防護設施調查結果、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結果、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檢測結果以及職業健康監護調查結果等,對照GB/T16758、GBZ1、GBZ/T193等相關標準,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置、維護和管理措施的合理性與有效性。
b)應重點對采礦、碾壓和篩分、溜槽、物料輸送等工藝環節的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評價。
c)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超過標準限值時,應分析其所設置職業病防護設施存在的問題,并提出針對性的防護設施改善建議。
8.2.3.4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評價及要求
a)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針對其存在的各類職業病危害作業工種(崗位),根據其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調查結果、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結果以及職業健康監護調查結果,對照GB/T11651、GB/T18664、GBZ/T193等相關標準,評價所配備個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符合性與有效性,并對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分發、清洗、保養等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符合性進行評價。
b)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配備存在問題的,應提出針對性的改善措施建議。
石棉作業選用的個人呼吸設備見附錄B。
8.2.3.5建筑衛生學評價及要求
根據建筑衛生學的調查與檢測結果,對照GB50019、GBZ 1、GBZ/T193等相關標準,評價建設項目的建筑結構、采暖、通風、空氣調節、采光照明、微小氣候等建筑衛生學的符合性。
8.2.3.6輔助用室評價及要求
根據職業衛生調查確定不同車間的車間衛生特征等級,結合輔助用室調查結果,對照GBZ1、GBZ/T193等相關標準,評價建設項目的工作場所辦公室、生產衛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廁所)、婦女衛生室、醫務室等輔助用室的符合性。
8.2.3.7職業衛生管理評價及要求
a)根據職業衛生管理情況的調查結果,對照《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以及GBZ1、GBZ158、GBZ/T193、GBZ/T203、GBZ/T225等相關法規、標準,評價建設項目及其建設施工階段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內容的符合性。
b)石棉作業崗位職業危害告知卡參見附錄C。
c)對用人單位勞動者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考核情況進行評價。勞動者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用人單位負責人也應接受職業衛生培訓。職業衛生培訓內容包括:
1)石棉塵對健康危害及其來源;
2)使用、貯存、加工、生產和處理石棉的操作規程;
3)工作地點清掃方法;
4)材料安全數據表主要內容和含義;
5)中文警示說明或標志的設置要求和含義或內容;
6)偶然事件的應急處理措施;
7)通風防塵系統的作用、操作及其維護管理;
8)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作用、正確使用方法、洗滌和保管要求。
8.2.3.8 職業健康監護評價及要求
根據職業健康監護調查結果和職業病危害因素調查結果等,對照《職業病防治法》、《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以及GBZ188、GBZ/T193、GBZ/T225等相關法規、標準,評價職業健康檢查的實施、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以及檢查結果的處置等情況的符合性。
b)采礦、破碎、選礦等石棉粉塵危害嚴重的作業采用外包作業方式的,外委工的職業健康監護情況納入評價范圍。
8.2.4 措施建議
在對建設項目全面分析、評價的基礎上,針對試生產階段存在的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不足,從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防護設施、個體防護、職業健康監護等方面,綜合提出職業病危害控制措施的具體建議。
8.2.5 評價結論
在全面總結評價工作的基礎上,歸納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觸水平、職業病防護設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建筑衛生學及輔助用室、職業衛生管理等的評價結果,指出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做出總體評價,并闡明是否達到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條件。
8.3 報告編制階段
8.3.1 匯總實施階段獲取的各種資料、數據,完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與資料性附件的編制。
8.3.2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應全面、概括地反映對建項目控制效果評價工作的結論性內容與結果,用語規范、表述簡潔,并單獨成冊。
8.3.3 評價報告書的章節、內容組成和報告書格式等參見AQ/T8010。
(資料性附錄)
石棉礦山作業場所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護措施
序號 | 工序名稱 | 作業 |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 | 主要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 |
---|---|---|---|---|
1 | 井工采礦 | 鑿巖 | 石棉粉塵、噪聲、振動 | 鑿巖應優先采取濕式鑿巖作業,缺水地區采用干式鑿巖應加強局部通風;并應加強個體防護措施。 |
爆破 | 石棉粉塵、噪聲、一氧化碳和二氧化氮等炮煙有毒氣體 | 應設礦井通風,人員應待炮煙消失進入。 | ||
鏟裝 | 石棉粉塵、噪聲、振動、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柴油鏟裝機尾氣 | 鏟裝之前應噴霧灑水,缺水地區應考慮噴抑降塵劑或加強通風;鏟裝機駕駛室宜相對密閉隔離設置,盡量減少柴油鏟裝機的使用。 | ||
溜破 | 石棉粉塵、噪聲 | 溜破系統應密閉設置,轉載點宜加裝噴霧降塵裝置或局部通風除塵系統。 | ||
有軌運輸 | 石棉粉塵、噪聲 | 有軌運輸設備宜隔離密閉設置或加設防塵逸散設施; | ||
無軌運輸 | 石棉粉塵、噪聲、振動、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柴油汽車尾氣 | 無軌運輸設備宜隔離密閉運輸,盡量減少柴油機車和汽車的使用,宜使用電動機車,減少柴油燃燒尾氣的產生。 | ||
礦石提升 | 石棉粉塵、噪聲、振動 | 礦石提升設備宜設置防止粉塵逸散措施,卸料處應密閉設置,且宜設置緩沖裝置避免揚塵和采取噴霧降塵方式降塵。 | ||
硐室機修 | 石棉粉塵、噪聲 | 機修硐室應設置局部通風裝置。 | ||
2 | 露天采礦 | 穿孔爆破 | 石棉粉塵、噪聲、振動、炮煙、環境高低溫 | 鑿巖應采取濕式鑿巖作業,缺水地區采用干式鑿巖的應加強局部通風;并應加強個體防護措施。 |
鏟裝 | 石棉粉塵、噪聲、全身振動、環境高低溫 | 鏟裝之前應噴霧灑水,缺水地區應考慮使用噴抑降塵劑或加強通風,鏟裝機駕駛室宜相對密閉隔離設置。 | ||
汽車運輸 邊坡處理 道路維護 | 石棉粉塵、全身振動、環境高低溫 | 汽車等駕駛室應相對密閉隔離設置,運輸過程中宜設防揚塵措施,并盡量縮短運輸距離,場地路面應灑水防止二次揚塵。 | ||
皮帶運輸 | 石棉粉塵、環境高低溫 | 皮帶通廊和轉載點應密閉設置,轉載點應設置噴霧降塵措施或局部通風裝置。 | ||
裝卸指揮 | 石棉粉塵、噪聲、環境高低溫 | 盡量提高設備的自動化水平,減少或避免人員的接觸,并應加強個體防護。 | ||
3 | 破碎 | 破碎(粗破和中破) | 石棉粉塵、噪聲 | 粗碎工序應密閉并采用除塵設備,并加強個體防護。 |
篩分富集 | 石棉粉塵、噪聲 | 篩分設備應盡量密閉設置,并設置局部通風除塵設備。 | ||
烘干 | 石棉粉塵 | 烘干設備應密閉并設除塵設備,干燥車間一般應使用降棉筒或旋風除塵器和沖擊式除塵器串聯兩級除塵。 | ||
冷卻 | 石棉粉塵 | 冷卻過程應密閉設置。 | ||
4 | 選別 | 破碎揭棉 | 石棉粉塵、噪聲 | 破碎揭棉設備應密閉設置,應提高設備的自動化水平,實現自動化密閉操作。 |
分選 | 石棉粉塵、噪聲 | 優先采用水選,必需采用風選時設備應相對隔離密閉,并設除塵凈化設施。 | ||
分級 | 石棉粉塵、噪聲 | 優先采用自動化程度較高的分級機,分級機設備應 | ||
凈化 | 石棉粉塵、噪聲 | 凈化應密閉設置并設除塵設備。 | ||
5 | 包裝 | 分裝 | 石棉粉塵 | 盡量采用自動分裝設置,避免人員接觸;無法實現自動化操作時,分裝操作應密閉作業或設置局部通風除塵措施;石棉包裝應密閉避免石棉外逸;并加強工人個體防護。 |
6 | 物料輸送 | 皮帶轉載點 | 石棉粉塵、噪聲 | 皮帶轉載點應密閉并采用除塵設施。 |
皮帶通廊 | 石棉粉塵 | 皮帶通廊應密閉設置。 | ||
搬運 | 石棉粉塵 | 石棉應包裝嚴密,防止泄漏,盡量實現機械化自動操作,減少人工搬運,并應加強個體防護。 | ||
7 | 清灰 | 石棉作業場所清灰 | 石棉粉塵 | 清灰應采用真空吸塵,不能使用高壓空氣吹掃除塵,并應加強個體防護。 |
(資料性附錄)
石棉作業應選用的個人呼吸設備
作業環境石棉纖維濃度 (f/cc) | 呼吸設備類型 |
≤1 | 配有高效過濾器的半面具 |
≤5 | 配有高效過濾器的全面具 |
≤10 | 配有高效過濾器的供氣式呼吸器 |
≤100 | 壓力供氣式全面具 |
>100 | 壓入式供氣全面具 |